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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会将在专业及相关行业类、综合类、会展类媒介上对本届展会进行广泛宣传推广,展
前集中在各大电台、电视台、报纸及交通要道等对展会进行密集宣传,打造展会的品牌形象、扩大展会影响力;
• 大会将制作《 展品预览》, 免费刊登参展企业及展品信息,通过直邮及电邮方式发送至目
标观众。参展厂商还能在物流展展会网站及香港雅式网站上的虚拟展台中放入本公司的展品预览资料,扩大企业及展品宣传;
• 大会将印制大量参观券、邀请柬寄至下列行业的 决策者及专业观众:交通与物流、租赁
业、贸易及商务、电子工业、汽车工业、机械行业、纺织行业、造纸行业、烟草行业、医疗设备及耗材行业、食品加工业、家用电器制造业、水产加工业等;
• 本次展会将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见面会等形式向社会各界通报、介绍展会的进展情况。
参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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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摊位( 3mx 3m ) |
室内净产地( 3 6 ㎡起租) |
室外净光地( 54 ㎡起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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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区 |
B 区 |
C 区 |
A 区 |
B 区 |
C 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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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00 元 / 个 |
6800 元 / 个 |
4800 元 / 个 |
800 元 / ㎡ |
600 元 / ㎡ |
400 元 / ㎡ |
300 元 / ㎡ |
展位设施:
一桌两椅三面围板、一只电源插座两盏灯及一条楣板。(注:租用净场地者没有,需者可另行租赁)
参展手续:
1. 确定参展的单位,请详细填写《参展申请表》并加盖公章传真或邮寄至大会承办单位。
2. 展会承办单位收到《参展申请表》,确认其参展资格后,参展单位须在报名后一周内将参展
费用电汇至大会承办单位指定账户,并将银行汇款底单及时传真至承办单位以便查询确认。
3. 参展单位应配合承办单位的各项组织工作,按时缴付参展费用并提供相关参展信息,如参
展单位未按规定时间付款,将被视为自动取消参展,所订展位不予保留。展位、广告位等按“先申请、先付款、先安排”的原则办理。
4. 承办单位将在展会开幕前一个月内发《参展商手册》,告知参展单位有关进报到、展品运输、
住宿安排等事项。
注意事项:
1. 请参展单位及参展人员自觉遵守展会各项规定。
2. 国家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产品和违反知识产权保护的产品一律不能参展。
3. 展会按期展出时,如参展单位交付费用后放弃参展,所交费用不予退回。
4.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主办单位有权更改展出日期或取消展会,参展单位所交费用全额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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